一、引言
在城市化進程快速推進的當下,農業的發展面臨著諸多挑戰與機遇。深圳,作為中國改革開放的前沿陣地,盡管自身土地資源有限,卻通過創新的“深圳農場”模式,在全國范圍內推動農業現代化和鄉村振興,展現了獨特的擔當與智慧。
目前,這些“深圳農場”的經營主體是在深汕特別合作區或深圳對口的9省(自治區)106縣內依法注冊登記并實際經營的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或家庭農場等。名單公布的69個“深圳農場”當中經營主體最多的是廣西壯族自治區,有34個;其次為廣東省26個;江西省9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1個。
本文旨在全面剖析“深圳農場”的設立背景、認定方式、主要合作模式、特點以及成效,以期為其他地區提供可借鑒的經驗。

二、深圳農場的設立背景
(一)政策驅動
國家層面
黨中央、國務院作出了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建設農業強國的決策部署。這一戰略為深圳農場的設立提供了宏觀的政策導向和強大的動力支持。深圳積極響應國家號召,發揮自身在科技、人才、市場等方面的優勢,通過創建深圳農場,助力對口地區農業農村現代化,推動全國農業的高質量發展。
省級層面
廣東省委實施了“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旨在促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深圳農場作為該工程的重要組成部分,承擔著落實省委決策部署、推動區域協調發展的重要使命。通過深圳農場的建設,深圳與對口地區之間的產業協作更加緊密,資源要素流動更加順暢,為廣東省的鄉村振興和高質量發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二)深圳自身優勢
科技優勢
深圳在農業科技領域具有顯著優勢,擁有眾多農業高科技企業和科研機構。這些企業和機構在生物育種、智慧農業、綠色生態等方面取得了豐碩的科研成果,為深圳農場的建設提供了強大的科技支撐。例如,深圳的農業科技企業可以將對口地區的傳統農業進行機械化、現代化、規模化改造,提高農業生產效率和產品質量。
人才優勢
深圳匯聚了大量高素質的人才,包括農業科技人才、管理人才、市場營銷人才等。這些人才為深圳農場的建設和運營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他們可以將先進的農業技術和管理理念帶到對口地區,推動當地農業的轉型升級。
市場優勢
深圳作為國際化大都市,擁有龐大的農產品消費市場和完善的農產品流通體系。深圳農場生產的優質農產品可以直接進入深圳及大灣區市場,滿足消費者對高品質農產品的需求。同時,深圳的市場優勢也為深圳農場的產品銷售提供了廣闊的空間和渠道。
(三)對口地區需求
資源稟賦
深圳對口的9省106縣擁有豐富的自然資源、土地資源和勞動力資源。這些資源為深圳農場的建設提供了堅實的基礎。通過深圳與對口地區的合作,可以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和互補,推動當地農業的可持續發展。
發展需求
對口地區普遍面臨著農業現代化水平低、產業鏈條短、市場競爭力弱等問題。深圳農場的設立可以幫助當地解決這些問題,推動農業產業的升級和發展。例如,深圳的企業可以帶來先進的農業技術和管理經驗,幫助當地農民提高生產效率和產品質量;深圳的市場渠道可以幫助當地農產品拓寬銷售渠道,提高市場競爭力。
三、深圳農場的認定方式
(一)創建主體
深圳農場的創建主體應當是在深汕特別合作區或對口地區內依法登記注冊并實際經營的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或者家庭農場等經營主體。這些經營主體需要具備一定的農業生產經營能力和條件,能夠按照深圳農場的建設要求開展特色農產品種植養殖、新技術融合、產業鏈延伸及復合業態發展等多元化經營。
(二)創建條件
特色農產品
立足本地自然條件、資源特色和發展潛力,發展特色種植、養殖、水產產業,打造知名農特產品。例如,廣東省潮州市饒平縣萬佳水產有限公司依托獨特的地理優勢和資源特色,成功培育出本土特色水產章紅魚。
新技術融合
積極推動農機裝備、生物育種、綠色生態、智慧農業等先進技術,強化現代農業科技和物質裝備支撐。例如,萬綠智慧無人農場與中國工程院院士羅錫文團隊合作,針對南方丘陵地形的特點,研究農業機械智能化技術。
產業鏈延伸
推動生產、加工、倉儲物流、銷售一體化的全產業鏈發展模式。例如,開味緣蔬菜高科技示范園構建了從田園到餐桌的大農業餐飲供應鏈,將產品供應到深圳的中小學以及大中企業的午餐或食堂等。
復合業態
在種養殖的基礎上,發掘鄉村多種功能,發展鄉村旅游、休閑康養、教育實踐、文化體驗、電子商務、直播帶貨等新產業新業態。例如,深業錦農都市田園綜合體項目打造了集現代農業、康養旅居、文化創意、研學基地于一體的田園綜合體。
(三)認定程序
組織創建
深圳市深汕特別合作區農業農村部門、前方派駐機構、各區對口辦動員對口地區范圍內經營主體積極參與創建工作,組織引導符合條件的經營主體自愿申報。
擇優推薦
深汕特別合作區農業農村部門、前方派駐機構、各區對口辦等受理經營主體申請,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進行審查把關,擇優推薦并出具推薦意見。
匯總名單
深圳市鄉村振興和協作交流局收集經擇優推薦的申報材料,根據“深圳農場”創建條件,匯總形成“深圳農場”創建候選名單。
公示
深圳市鄉村振興和協作交流局向社會公示“深圳農場”創建候選名單,公示期一般為3天或7天。
公布創建名單
公示期滿后,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經營主體進入“深圳農場”創建名單,由深圳市鄉村振興和協作交流局向社會公布,并授予“深圳農場”稱號,頒發證書和牌匾。
四、深圳農場的主要合作模式
(一)對口地區協作
深圳與對口地區強化產業協作,結合區域資源稟賦和比較優勢,積極對接國家農業現代化示范區、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等重大平臺。深圳企業提供技術、供應鏈以及業務外包等服務,延伸布局產業鏈,共同建設現代農業示范基地。
例如,中農海稻(深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新疆喀什市帕哈太克里鄉指導當地農民種植耐鹽堿水稻,成功地將原本寸草不生的鹽堿地轉變為能夠帶來高產糧食的肥沃土地。
(二)產業園區合作
發揮政府引導、企業主體作用,推動在資源優勢互補、合作意愿強烈的地區布局發展“飛地經濟”。支持共建一批產業集聚、融合輻射、優勢突出的農業產業合作園區。同時,支持對口地區企業在深注冊法人,設置園中園、設立研發中心、建設孵化器、打造招商展示平臺,設立“反向飛地”。
例如,河源市東源縣圳興產業投資有限公司參與打造的“深圳農場”萬綠智慧無人農場示范基地落戶東源縣柳城鎮,依托深圳科技、產業、資金等方面的資源,完善農場的基礎設施,加大對優勢產業的投資。
(三)協同創新
發揮深圳企業、院校、科研院所產學研協同創新優勢,用好深圳技術、市場、標準、品牌、人才、開放等方面優勢資源,以市場需求為牽引,積極開展對外合作,推進生物育種、農機裝備、數字技術、綠色投入品等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例如,萬綠智慧無人農場與國家植物航天育種中心、廣東省農業科學院等頂尖機構緊密合作,定向研究和開發符合三產需求的新品種。
(四)體制機制創新
按照企業主導、政府支持、社會參與、市場運作的原則,吸引社會資本投入“深圳農場”建設。支持金融機構加大信貸支持,推廣產業鏈金融模式。同時,明確“深圳農場”及其經營主體的責任要求,如自覺接受各級農業農村部門的管理、業務指導、監督檢查和質量安全監測等。
五、深圳農場的特點
(一)科技創新
技術創新是深圳農場發展的一大特色。近兩年,“深圳農場”不斷加大科技創新力度,加強與農業企業和科研機構的合作,引進更多優質資源與先進技術,不斷強化農機裝備、生物育種、綠色生態、智慧農業等現代農業科技與物質裝備支撐。
在“深圳農場”,從耕地整地到播種,從田間管理到運輸收獲,新一代全自主農業人工智能技術推動了農場從經驗種植向標準化、數字化、信息化、智能化的轉變,為現代農業注入新質生產力。
(二)多元化經營
深圳農場依托深圳的科技、人才、市場等優勢,結合對口地區的資源特色,開展特色農產品種植養殖、新技術融合、產業鏈延伸及復合業態發展等多元化經營。
例如,在種植養殖的基礎上,發掘鄉村的多種功能,開發了鄉村旅游、休閑康養、教育實踐、文化體驗、電子商務、直播帶貨等新產業新業態,實現了產加銷貫通、農文旅融合,延伸了農業產業鏈,拓展了農業產業范圍。
(三)品牌化建設
深圳農場注重品牌化建設,通過打造知名農特產品、推廣優質農產品品牌等方式,提高產品的附加值和市場競爭力。
例如,潮州市萬佳水產與深圳大學生命與海洋科學學院合作,成功培育出本土特色水產章紅魚,并通過邀請知名主播進行產品推廣和銷售,大大提高了章紅魚的知名度和銷量。
六、深圳農場的成效
(一)經濟效益
提高農民收入
深圳農場通過發展特色產業、延伸產業鏈等方式,為當地農民提供了更多的就業機會和增收渠道。例如,開味緣蔬菜高科技示范園為當地增加土地流轉收入30多萬元,為村集體每年帶來10.5萬元固定分紅,為本地村民提供30多個工作崗位,帶動多名群眾就業增收。
促進企業發展
深圳農場的建設為深圳企業提供了廣闊的發展空間和市場機遇。企業通過參與深圳農場的建設和運營,可以實現產業的拓展和升級,提高企業的市場競爭力和盈利能力。
(二)社會效益
推動鄉村振興
深圳農場通過產業協作、科技創新、品牌建設等方式,推動了對口地區的鄉村振興。它改善了當地的農業產業結構,提高了農業生產效率和產品質量,促進了農村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
促進區域協調發展
深圳農場的建設加強了深圳與對口地區之間的聯系和合作,促進了區域之間的資源流動和優勢互補。它有助于縮小城鄉區域發展差距,推動區域協調發展。
保障食品安全
深圳農場注重產品質量和安全監管,通過規范性管理、科技支撐等方式,確保生產的農產品符合高標準的質量要求。這為深圳及大灣區市場提供了優質、安全的農產品供應,保障了消費者的食品安全。
七、結論
“深圳農場”模式是深圳在農業現代化和鄉村振興領域的一次成功探索和創新實踐。它依托深圳的科技、人才、市場等優勢,結合對口地區的資源特色,通過企業主導、政府引導、社會參與、市場運作的方式,推動了農業現代化和鄉村振興的發展。
目前,深圳農場已呈現出科技創新、多元化經營、品牌化建設等顯著特點,并取得了顯著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未來,深圳應繼續深化“深圳農場”模式的發展和完善,為其他地區提供可借鑒的經驗和示范。同時,也應加強對深圳農場的監管和支持力度,確保其持續健康發展,為實現農業強國目標和鄉村全面振興作出更大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