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土地整理到土地整治,再到土地綜合整治以及全域土地綜合整治,土地整治的內涵和外延不斷擴展,2017年黨的十九大提出鄉村振興戰略,明確了鄉村振興戰略的目標任務,在此背景下,土地綜合整治邁入新階段,成為保障糧食安全、改善生態環境質量、促進鄉村振興的重要工具和抓手。
2019年12月,自然資源部發布《關于開展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試點工作的通知》(自然資發[2019]194號),要求在全國范圍內開展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試點。
十九大報告提出的鄉村振興戰略,是對新發展階段優先發展農業農村作出的總體部署。
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明確提出“實施農村土地綜合整治重大行動”。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加強村莊規劃促進鄉村振興的通知》(自然資辦發[2019]35號),對鄉村規劃定位、工作原則、工作目標作出進一步要求。
《自然資源部關于開展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試點工作的通知》(自然資發[2019]194號),明確了全域土地綜合整治的核心內容和主要目標,系統指導地方組織開展試點工作。
自然資源部國土空間生態修復司印發上文件對試點選址、整治區域劃定、村莊規劃編制、整治任務確定、雙5%標準,指標認定、內容審查、監測監管、驗收評估、負面清單等任務作出明確要求。
“十四五”規劃將“規范開展全域土地綜合整治”作為實施鄉村建設行動的一項重點內容。
試點鄉鎮政府組織統籌編制村莊規劃,落實上級國土空間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確定的全域土地綜合整治的目標任務、整治區域、主要內容、空間布局等,因地制宜做好總體設計,將整治任務、指標和布局要求落實到具體地塊。村莊規劃要充分銜接城鎮開發邊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紅線、生態保護紅線“三線”劃定成果,要嚴格落實到具體地塊。項目涉及永久基本農田布局調整的,要把永久基本農田調整方案納入村莊規劃。
村莊規劃要合理確定建設用地規模,依據村莊布局規劃和農村產業發展情況合理確定村莊總規模,同時做好歷史文化(傳統)村落保護,規劃期末村莊建設用地總規模不超過規劃基期規模。村莊規劃要統籌安排生產生活生態用地,合理劃定農業生產、村莊建設、產業發展和生態保護等功能區,切實做好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規劃,合理布局農業設施用地,統籌安排農村產業、基礎設施、建房等發展用地。更多>>
以國土空間規劃、村莊規劃為依據,開展現狀調查和可行性分析,組織編制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試點實施方案,報縣(市)政府審批。實施方案編制要在《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試點實施方案編制大綱(試行)》基礎上,結合實際項目需求進行補充完善。
實施方案的編制要與村莊規劃充分銜接,不能規劃和實施方案“兩張皮”,同時實施方案要結合可行性研究報告、基本農田調整方案等,完成全域土地綜合整治項目的成果要求。
項目要統籌推進低效林地草地園地整理、現有耕地提質改造、高標準農田建設、宜耕未利用地開發等,減少耕地碎片化,優化耕地布局,提升耕地質量。農用地整治實施后,確保耕地有提升,新增耕地面積不少于原有耕地面積的5%。
統籌農民住宅建設、產業發展、公共服務、交通水利基礎設施等建設用地,有序開展農村宅基地、工礦廢棄地以及其他低效閑置建設用地整理,強化增減掛鉤項目管理、優化農村建設用地布局,盤活存量及閑置資產資源,支持農村新產業新業態發展用地。
項目實施中要有序開展農村宅基地整治活動,堅決不能違背農民意愿搞合村并居、大拆大建等活動,要充分開展社會穩定性分險評估,村委要對項目建設設計的相關內容召開村民座談會,充分了解項目區群眾對于全域土地綜合整治實施的意見,村民對于宅基地拆遷整治工作認可與支持,并經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者村民代表決議通過后才可實施。
項目要注重保留村莊風土文化特色,結合當地生態系統整體性和區域自然環境差異性,實施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地質災害防治,廢棄礦山治理、污染土壤修復、農村垃圾與水環境修復等生態修復工程。
大力實施人居環境整治,推進農村垃圾革命、廁所革命、污水革命、“四化”工程建設、景觀風貌控制等,加強農村生態環境保護。
礦山生態修復工作結合自然資源部辦公廳和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露天礦山綜合整治工作實施意見的函》(自然資辦函【2019】819號),尤其是《自然資源部關于探索利用市場化方式推進礦山生態修復的意見》(自然資規【2019】6號)等政策文件開展。
在村莊規劃中嚴格保護歷史文化(傳統)村落,不能實施破壞鄉村風貌和歷史文化文脈等建設活動,不能在需要重點保護的傳統村落稿不符合規定的拆建活動。
加強村莊規劃設計,推進精品村、A級景區村、美麗宜居示范村、少數民族特色村寨等創建。
強調涉及永久基本農田調整的,應編制整治區域永久基本農田調整方案并按已有規定辦理,必須確保新增永久基本農田面積原則上不少于調整面積的5%。由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會同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納入村莊規劃予以實施。整治區域完成整治任務并通過驗收后,更新完善永久基本農田數據庫。
優先保障鄉村建設用地,通過全域土地綜合整治騰退的建設用地,在保障項目區內農民安置、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公益事業等用地的前提下,重點用于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促進產業振興,增強鄉村自我造血功能。
顯化農村土地資產價值,節余的建設用地指標按照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使用,并將流轉范圍從縣域擴大到省域,促進土地要素科學配置、合理流動,為鄉村振興提供強有力資金支持。另外,為鼓勵各地積極開展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試點工作,部對試點工作給予一定的計劃指標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