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對營地等設施占用土地相關問題一直要求嚴格。也有多起營地營地因土地問題被懲處,如2019年12月,自然資源部通報31個典型違法違規案件和問題,包含北京市延慶區首都旅游集團違法占地建設露營公園案、北京銀湖國際房車露營地、云南省西雙版納州雅居樂旅游置業有限公司違法占地建設西雙林語項目案等。所以著手露營地選址時就必須弄清楚農村土地性質和用途,找最合適的土地申請路徑。

一、診斷:務必弄清楚農村土地性質和用途
①農村土地性質分類
一般來說,農村的土地按照性質來分類的話主要分為三種:宅基地、承包經營地、集體建設用地。前兩類不具有經營屬性,在鄉村能利用的土地就是集體建設用地,也就是村集體所有的,怎么使用村集體一起決定。
從使用上,貌似只要村集體共同決定土地就具有合法屬性。但農村集體土地可以出租嗎?
法律依據:《土地管理法》第63條(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的規定)
警示TIPS①:在鄉村,建營用地雖然是村集體共同決定出租的土地,還要看這塊土地是不是已符合土地利用規劃中的建設用地。
②農村土地用途分類
如果租用農村的建設用地成本也不低,還可以考慮另外一個方案,就是考慮農村土地中的未利用地。
2006年8月31日,國務院發布《關于加強土地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2006〕31號),將新增建設用地控制指標(包括占用農用地和未利用地)納入土地利用年度計劃。但未利用地的調規模、找指標要比其他用地簡單得多,成本也低得多。
警示TIPS②:未利用地的使用成本比較低,但并不是村集體可以隨意決定使用性質的,未利用土地的申報,納入總體規劃的大盤子才是合法的土地。
二、方案:找最合適的土地申請路徑
作為投資風口,資金一定會蜂擁而至,但土地是根本。為了避免投資出現風險,針對項目的特性要找到最適合的土地申請路徑,如下:
①全方面研究國家土地政策,紅線碰不得。國家相關部委的各類土地政策,要交叉研究,找到合理合規且快速的申報路徑;
②村集體土地的使用路徑,探索未利用地的申報路徑。充分考慮村集體土地的合法性和手續的完備性。未利用地的調規模、找指標要比其他用地簡單得多,成本也低得多;
③臨時用地申報路徑。臨時用地的程序簡單、時間快、成本低;
④減少固定建筑的建設量,輕資產運營。采用帳篷、可拆裝木屋,集裝箱等形式,減少固定建筑的建設量;
⑤避免移動房車變固定房車的情況發生。從設計階段就要考慮運營及各類督查的要點;
⑥營地建設與鄉村的民生功能結合。營地的活動場地與村民的活動空間結合,營地住宿與鄉村民宿結合,散點利用村莊的可承載空間。
營地建設如果一開始不做好整體戰略規劃,只盯著解決眼前問題,結果一個問題解決了,又引出一串新問題,按下葫蘆浮起瓢,麻煩不斷。所以營地建設需要專業人員的合理規劃,才能獲得更長遠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