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政府專項債?
政府專項債券主要是指地方政府為了籌集到預算資金而建設某些專項政府工程而發行的一種債券。在我國的地方政府債券一共有兩種,一種是一般債券,另一種是專項債券。一般債券大體是指沒有預期收益的公益性事業在發展時因出現資金短缺的問題而發行的一種債券,有一定預期收益專項政府工程則由地方政府來通過發行專項債券去進行專項的資金的籌集。政府專項債券指的就是有一定預期收益的債券融資。
項目專項債和政府專項債的區別有哪些?
1、同名但不同質,地方政府專項債與企業專項債券的債券要素和評級關注點不同
對于同樣可用于基礎設施融資的專項債券,從債券要素來看,二者在發行主體、發行額度、募集資金用途和償債資金來源等方面存在不同;從評級關注點來看,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的信用水平主要取決于項目所產生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或專項收入的穩定性和充足性,同時輔以地方政府主體信用評價;而企業專項債券以區域經濟和財政實力為輔,重點關注城投或產業公司盈利能力。
2、企業專項債券尚未普遍依托項目收益實現融資;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的項目針對性較強,仍需持續關注資金閉環流向
雖然兩類創新品種推出的初衷均與具體項目相關聯,但發行實踐中距離純粹的項目收益債券仍有一定距離。目前試點的土儲專項債和收費公路專項債的資金來源和償還均是專款專用,項目的針對性較強,但由于省級政府向下級政府轉貸的機制或存不暢,仍需持續關注資金使用情況及償債資金實現的日常動態;而存量企業專項債券中,發行人普遍使用30%-50%的募集資金補充流動資金,未能實現資金在項目融資和收益中的閉環流動,故徹底擺脫對主體信用的依賴、依托項目收益來實現融資尚需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