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專項債?
地方政府專項債券(以下簡稱“專項債券”),是指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項目,發行的、約定一定期限內以公益性項目對應的,政府性基金或專項收入還本付息的政府債券。(本定義摘自財庫〔2015〕83號《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發行管理暫行辦法》)
二、2023年專項債項目前期資料準備
1、一案兩書:實施方案、財務評價報告、法律意見書。
2、可行性研究報告:對項目實施的可行性進行論證。
3、財政評審報告:項目投資估算經財政投資評審中心或專業評審機構評審,并取得財政局相關批復或已編制正式項目投資概算報告。
4、規劃許可:自規局出具的項目規劃或用地規劃。
5、立項文件:發改局出具的準予立項資料,如項目建議書的批復等。
6、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發改局出具的關于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準予的批復文件。
7、用地手續:自規局出具的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用地規劃許可證、劃撥決定書、國有土地使用證等,具體根據項目用地性質辦理。
8、環評文件:環保局出具的項目關于環境影響的登記表或報告批復。
9、收入測算說明:對項目收入進行合理預測,一是項目預期收入與建設內容密切匹配;二是收入預測類型合理,收入實現具有可實現性;三是收入預測取值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區標準的、或有市場詢價材料支撐的、或有以往年度同性質項目運營收入作支撐;四是項目收入測算有計算構成,有收入測算明細。
10、項目資金籌集情況說明:保障項目財政資金明確,到位時間、條件能夠落實。
11、具備《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及招投標手續可提升項目成熟度。
三、2023年專項債操作流程
1.項目發起
由項目主管部門或實施機構以項目建議書的形式向主管部門提交需申請專項債的項目。(最開始是作為儲備項目,由財政先進行一輪篩選)
2. 項目準備
準備立項文件、可行性研究報告、一案兩書等等...資料準備好之后,由主管部門會同實施機構進行項目報送,即按要求在省級政府債券管理平臺系統中錄入省級政府債券管理平臺系統。
3. 項目審核
先由各級主管部門對上報的項目進行初審,再由財政廳組織專家組進行專家評審。
4. 項目入庫
項目庫分為儲備庫、發行備選庫、執行庫三個子庫。
(1)通過初審的項目納入儲備庫管理。
(2)通過專家審核通過的項目,從儲備庫轉入發行備選庫,作為發行項目專項債券的備選項目。
(3)在上級核定新增專項債務限額內,地方政府結合項目輕重緩急等因素從發行備選庫選取項目轉入執行庫。
5. 債券發行
在已制定的各省市的專項債額度之下,由財政廳提出全年度項目專項債券發行方案(或計劃)。
由各級省財政部門按發行計劃,請債券發行機構,安排發行專項債,專項債發行后,各級財政部門應按要求主動披露項目專項債券相關信息,包括發行信息、發行結果、付息信息、兌付信息、定期信息、重大事項信息等。
四、2023年專項債申報支持領域
專項債資金投向領域交通基礎設施、能源、農林水利、生態環保、社會事業、倉儲物流基礎設施、市政和產業園區基礎設施、國家重大戰略項目、保障性安居工程、新能源項目、新型基礎設施共11個領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