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強調,“健全促進實體經濟和數字經濟深度融合制度”。當前,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加速演進,推動以數據資源為關鍵要素、以數字技術為核心支撐的數字經濟規模不斷擴大,各國都把數字化作為優先發展的重要方向,積極推動實體經濟和數字經濟融合發展。在我國,發展新質生產力已經成為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和重要著力點。促進實體經濟和數字經濟深度融合,有利于拓展經濟發展新空間,塑造發展新優勢新動能,培育和發展新質生產力。
數字經濟為實體產業高質量發展帶來新動能
數字經濟是以數字技術為基礎,通過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手段進行生產、交換和消費的經濟形態,具有高度信息化、高度智能化、高效便捷等特征。作為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的核心驅動力,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在和實體經濟融合發展中,催生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帶來生產方式的改變和生產效率的提高,從而創造新的經濟增長點和更大的經濟效益,是新質生產力的重要組成部分和推動力量。近年來,我國科技創新特別是原創性、顛覆性科技創新成果競相涌現,推動數字經濟發展速度之快、輻射范圍之廣、影響程度之深前所未有,已經成為重組要素資源、重塑經濟結構、重構市場競爭的關鍵驅動。
做大做強數字經濟,事關國家發展大局。習近平總書記站在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的高度,多次強調要做大做強數字經濟、拓展經濟發展新空間。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發展數字經濟,實施網絡強國戰略和國家大數據戰略,拓展網絡經濟空間,支持基于互聯網的各類創新,充分發揮超大規模數據和豐富應用場景的優勢,推動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建設數字中國、智慧社會,推進數字產業化和產業數字化,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數字產業集群,我國數字經濟發展進入了快車道。2022年我國數字產業化規模達到9.2萬億元,占GDP比重為7.6%;2023年我國數字經濟核心產業增加值超過12萬億元,占GDP比重約為10%。數字經濟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不斷提升,保證了國民經濟健康快速發展。
堅持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點燃培育新質生產力、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雙引擎。數字經濟作為一種新型經濟形態,其核心特征與新質生產力高度契合,成為推動新質生產力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一方面,數字化、智能化技術推動傳統產業轉型升級。例如制造業引入智能化裝配模式,實現批量化“機器人造機器人”,提高了生產過程的自動化、智能化水平,這種智能化升級不僅有助于企業降低成本、提升競爭力實現高質量發展,還在轉型升級過程中塑造了未來發展新動能。另一方面,新質生產力以創新為核心,通過引入新科技、推動技術與產業交叉融合,將科技創新轉化為實實在在的生產力,從而創造新的經濟增長點。例如,北京作為全國科技創新中心和國際交往中心,2023年數字經濟實現增加值1.88萬億元,同比增長8.5%,占全市GDP比重達到42.9%。國家層面上,科技創新引領產業創新,實現數字經濟與實體經濟的深度融合。2024年上半年得益于新質生產力對科技創新的推動,高技術產業投資同比增長10.6%,反映出我國經濟正在向更高質量、更高效益的方向轉型,數字經濟為高質量發展注入澎湃動能。
實體經濟和數字經濟深度融合面臨諸多挑戰
當前,我國實體經濟和數字經濟的深度融合雖然取得了顯著成效,但仍面臨多方面的挑戰。能否更快發展數字經濟,關系到能否抓住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機遇、贏得未來發展和國際競爭的主動權。要立足實體經濟和數字經濟深度融合的戰略關鍵期,找準問題,精準施策,積極應對風險挑戰。
數據要素流動還存在壁壘。數據是數字經濟的核心生產要素,其價值的挖掘和利用程度直接影響到數字經濟的發展質量。當前數據要素在流動過程中面臨諸多壁壘,如數據標準不統一、數據孤島等現象,導致數據資源分散,不同行業和企業之間的數據共享機制不健全,難以形成規模效應。另外,在數據的收集、存儲、處理和應用過程中,如何確保數據安全和個人隱私保護,也是當前亟待解決的問題,這些都限制了實體經濟和數字經濟的深度融合。
技術創新能力和研發投入有待提升。盡管我國數字經濟取得了顯著成就,但與世界數字經濟強國相比,技術創新能力仍有較大差距。自主創新能力不足,核心技術依賴進口,例如在高端芯片、操作系統、工業軟件等關鍵技術領域,我國企業普遍依賴國外技術和產品,這不僅增加了成本,也存在安全隱患,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實體經濟和數字經濟的深度融合。同時,研發投入也不足。與國際先進水平相比,我國在數字技術研發上的投入仍有待加強。
數字基礎設施不完善,數字化轉型不均衡。數字基礎設施是實體經濟和數字經濟深度融合的基礎。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在網絡覆蓋、數據中心建設等方面的數字基礎設施建設尚需加強,以便支撐更豐富更廣泛的應用場景。從數字經濟的需求來看,我國數據中心的建設規模和服務質量還有較大的提升空間。網絡覆蓋不均衡,尤其是在農村和偏遠地區,高速互聯網的覆蓋率較低,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數字技術在這些地區的應用和推廣。數字化轉型不均衡,不同產業和企業間數字化轉型的步伐不一致,特別是傳統產業和中小企業面臨更多轉型難題,也阻礙了實體經濟和數字經濟深度融合的進程。
數據要素價值未充分釋放。首先,由于數據要素資源的流動、整合與利用還不充分,數據要素市場化程度低,制約了數據價值的充分釋放。其次,數據治理體系還不完善,缺乏統一的數據治理框架和標準,使得數據的管理和應用效率不高。此外,政策與法規支持需加強,現有政策體系尚不完善,對數字經濟的監管和規范亟待加強。
健全促進實體經濟和數字經濟深度融合制度
有效的體制機制,是促進實體經濟和數字經濟深度融合的重要保障。健全促進實體經濟和數字經濟深度融合制度,要在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過程中,做好我國數字經濟發展頂層設計和體制機制建設,建立健全促進實體經濟和數字經濟深度融合的制度。同時,提高數字技術基礎研發能力,提高全要素參與分配的機制,把數字經濟發展權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
進一步加強頂層規劃設計和共性技術平臺建設體制機制。頂層設計是引領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手段,必須前瞻性制定國家級數字戰略發展規劃,為數實融合提供戰略指引和政策支持。重點包括制定符合新時代發展要求的數字產業化和產業數字化政策規劃,加強對關鍵領域和重點行業的引導和數字支持,推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培育壯大新興產業等戰略布局。同時,還要特別注重共性技術的發展。共性技術在各個領域都具有廣泛的應用前景,對于數實融合和新質生產力的發展至關重要。在共性技術的研發過程中,要充分發揮產學研用相結合的優勢,加強產業界和學術界的協同創新,實現數字技術的快速推廣和應用。
深入推進數字經濟創新發展機制。制定支持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政策,深化大數據、人工智能等研發應用,開展“人工智能+”行動,努力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數字產業集群。實施制造業數字化轉型行動,加快工業互聯網規模化應用,推進服務業數字化,建設智慧城市、數字鄉村。深入開展中小企業數字化賦能專項行動。支持平臺企業在促進創新、增加就業、國際競爭中大顯身手。注重新一代數字基礎設施的鼓勵與引導,適度超前建設數字基礎設施,加快形成全國一體化算力體系,并對重點應用場景和實體經濟賦能領域進行細化指導。
注重數據產權的基礎制度、法規制度等方面的總體支撐與協同發展。加快建立數據資源產權、交易流通、跨境傳輸和安全保護等基礎制度體系,推動數據資源開發利用。明確數據的所有權、使用權和收益權,保障數據主體的合法權益,激發數據的創新應用。在實施路徑方面,確保數據產權相關制度和政策配套的一致性。建立公平、透明的數據交易平臺,制定合理的數據交易規則,促進數據資源的有效流動和價值實現。加強數據安全法規建設,完善個人信息保護機制,確保數據的合法合規使用,維護數據安全和個人隱私。
健全要素參與收入分配的機制。數據資源與技術要素是新質生產力的關鍵核心要素,確保其在生產過程中獲得合理的收入,是促進數實融合的有效途徑。發展新質生產力,需要更好體現知識、技術、人才的市場價值,以此激發勞動、知識、技術、管理、資本和數據等生產要素活力,引導各類優質要素協同向先進生產力集聚。通過健全要素參與收入分配機制,不僅有助于推動新質生產力的培育和發展,也有利于實現經濟社會的全面發展和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