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貼額度:每年可申報3-4個補貼項目,拿200-500萬補貼資金。
申報范圍:
全國范圍內的生豬、奶牛、蛋雞、肉雞、肉牛和肉羊規模養殖場,以及其他特色畜禽規模養殖場,家庭牧場、農民專業合作社、產業化龍頭企業等新型經營主體都可參與示范創建。
申報創建標準:
生產高效:集約化、設施化、智能化、自動化水平高,使用節水、節料、節能養殖工藝,采用自動化環境控制設備。選用優質高產畜禽良種,配備智能監控系統,對重點生產區和畜禽糞污處理等區域進行實時監控。勞動生產率、資源轉化率、畜禽生產率達到行業領先水平。
環境友好:選址科學、布局合理,環境整潔,與周邊自然環境和美麗鄉村建設相協調。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技術與設施先進、運轉正常,能夠按照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的原則,實現種養結合農牧循環發展。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科學規范。
產品安全:采取科學的畜禽疫病綜合防控措施,防疫制度健全,防疫設施先進,重大動物疫病、主要人畜共患病兩年內無臨床病例和病原學陽性。嚴格遵守飼料、飼料添加劑和獸藥等投入品使用有關規定,嚴格執行獸用處方藥制度和休藥期制度,堅決杜絕使用違禁藥物,產品質量安全,可追溯。鼓勵減量使用投入品。
管理先進:考核制度健全,采用現代化管理手段,信息采集及管理系統健全,有完善準確的生產記錄檔案。配備專業化技術人員,人員培訓和管理規范,實現精細化管理。
申報流程:
1、符合示范場條件的規模養殖場(包括已授牌的農業部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場)根據自愿原則向縣級畜牧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填寫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場申請書;
2、經所在縣、市畜牧行政主管部門初審后報省級畜牧行政主管部門審核省級畜牧行政主管部門對材料進行書面審查,填寫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場申請材料審核表,組織開展現場考核驗收,填寫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場現場考核意見書;
3、每年7月底前將考核結果及相關材料報送農業農村部,申報數量不超過當年下達創建數量的120%;
4、12月底前將工作總結報送農業農村部,電子文件通過規模養殖場直聯直報信息系統報送。
5、農業農村部每年10月底前組織對各地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對存有疑問的申報單位進行現場抽查,召開專家評審會議確定示范場建議名單,報部領導審定,公示7天無異議后正式發布,并授予“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場”稱號。省級畜牧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農業農村部確定的統一樣式,自行制作并頒發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場標牌。
時間節點:
2019年,農業農村部確定創建畜種包含生豬、家禽(含水禽)、牛、羊和特色畜禽,總計創建100個全國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場,每個省份會根據本省實際情況在畜種間進行分配;具體創建時間安排如下:
申報時間:2019年4月底前;
即各省份在4月底之前,要完成本省的實施方案制定和申報工作。 因此,如若各養殖企業有意向申報的,要在4月底之前,聯系本地畜牧主管部門,提交申報材料;
遴選考核時間:2019年5—7月;
即5月份,各地方按程序組織對申請養殖場進行材料審查和現場考核驗收。7月底前,將本省示范場申請及審核驗收材料報送至農業農村部
審查確定時間:2019年8—10月;
即5月份,農業農村部組織對各地申報養殖場進行材料審查、現場抽查和專家評審等。10月底前,公示并發布示范場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