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貼額度:各省根據建設條件擇優確定不超過3個項目(優先支持符合條件的貧困縣申請項目),每個項目中央財政補助資金不低于1800萬元。
實施區域:重點支持山西、吉林、江蘇、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四川、寧夏10個省。
項目選擇標準:2019年選擇優勢特色主導產業發展基礎好、提質增效潛力大、地方政府高度重視的省份。
補助發放方式:中央財政通過以獎代補方式對實施綠色循環優質高效特色農業促進項目予以補助。農業農村部、財政部統籌相關因素測算下達補助資金。
建設條件:實施綠色循環優質高效特色農業促進項目應達到以下條件。
一是地方政府有積極性。項目所在地方人民政府高度重視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有實施綠色循環優質高效特色農業促進項目的積極意愿,在財政扶持、金融服務、人才支撐、基礎設施建設、用地用電保障等方面已出臺相關政策和支持措施。
二是優勢特色產業發展基礎好。產業資源特色較鮮明、比較優勢較明顯、市場認可、出口潛力較大,優勢特色主導產品具有較強的競爭力。
三是優勢特色產業融合發展潛力大。項目區原則在一個縣域范圍內,相對集中連片,規模適中,便于集中打造,有一定的發展空間;已初步建立嚴格高效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管控機制,實現農產品生產、加工、流通全程化監管;具有示范帶動能力較強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或農民合作社,市場主體間構建了穩定緊密的利益聯結機制,能夠帶動小農戶分享產業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