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以下簡稱《建議》),站在國家安全與發展戰略全局的高度,明確提出了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融合發展。這是推動軍民融合深度發展的戰略部署,完成這一重大的歷史性任務,需要我們深刻領會和認真貫徹《建議》提出的要求,按照“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和共享”的發展理念,科學實施,扎實推進。
把握內涵
落實《建議》,首要的是準確把握軍民融合深度發展本質內涵,其內涵主要體現在軍民雙方在相關基礎建設、力量布局、資源利用、系統管理、安全監控等過程中,通過在人力、物力、財力和制度、標準、條件等方面的一體實施,最大限度地實現資源優化配置和成果互惠互利。在此基礎上,理解軍民融合深度發展就有了基本的前提條件和遵循,這是一個緊密銜接、不斷遞進的發展過程。主要體現在更高層次、更廣范圍、更深程度、更多形式上實現全局性規劃、多領域統籌、全要素整合、高效益發展,最大程度實現國家安全與發展的高度統一。這是對軍民融合立體化、全維度的展現,既反映出了軍民融合的重大環節,又涵蓋了運行中涉及的相關條件,同時又體現了軍民雙方的一體實施和雙向性運行。可以從三個方面予以把握。一是戰略全局性。軍民融合是國家戰略,是實現富國與強軍相統一的戰略,就是要從國家安全和發展戰略全局的高度,對國防建設和經濟建設實行統一領導管理,使軍地形成一盤棋,全面提升建設的整體效益。二是系統集成性。軍民融合深度發展,是要將軍地兩大領域融為一個有機整體。所以,對軍民融合的領導管理必然要選擇系統科學方法,將各層面、各領域、各要素都納入集約統籌管理。三是內容拓展性。軍民融合將由最初的科研生產、軍隊保障、人才培養、國防動員等重點領域,拓展到《建議》明確的海洋、太空、網絡空間等更為寬廣的新興領域。
功能引領
《建議》明確提出健全軍民融合深度發展的組織管理體系、工作運行體系、政策制度體系,打造一批軍民融合創新示范區。而首要問題就是需要進行準確的功能定位,按照功能確定各領域、各系統以及各部門的職能,再依據職能確立組織構架。當前,應著重突出三個功能。
一是統籌決策功能。就是著眼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全局,能夠實現對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進行統籌決策的作用。軍民融合深度發展的戰略性和全局性,要妥善處理國家安全與發展、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計劃與市場等重大關系,這就必然要求軍民融合深度發展體系應具備高效的統籌決策功能,能夠超越軍地各系統、各部門、各領域,將軍隊、政府、社會三方納入到統一的頂層決策之中,統籌制定軍民融合重大方針政策和發展戰略。
二是管理協調功能。就是要站在公正的立場上,能夠實現對軍地雙方、各領域之間、各系統內部統一管理和協調的作用。軍民融合深度發展不僅涉及政治、經濟、科技和軍事等領域,而且關系到制度、標準和條件等多個體系;不僅涵蓋國家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等各個層次,而且涉及軍隊地方、政府與企業。要求各個管理主體應具備管理協調功能,妥善平衡軍地利益,妥善處理各種關系,將各領域、各層次進行有機融合,形成一個能夠良性發展、運行高效的有機整體。
三是支撐保障功能。就是打造規范良好的發展環境,能夠實現對金融支持、信息溝通、技術轉化等支撐保障作用。從目前推動軍民融合的實踐看,對軍民融合重要領域和重要環節的支撐保障已經成為制約軍民融合深度發展的瓶頸。因此,各種服務保障、第三方介入等相應的平臺建設,應能夠體現緊緊圍繞軍民融合深度發展的急需,著眼能夠扎實解決現實問題。
全局謀劃
《建議》明確要形成全要素、多領域、高效益的軍民融合深度發展格局,當前應著重抓好三個方面。
一是建立能夠體現全局謀劃的宏觀領導決策機構。實現領導決策,需要有一個與之相適應的領導機構,這個機構既要能體現站在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全局,實現軍民融合頂層統籌決策功能,又能體現在區域層面,對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進行統籌領導,從而形成上下聯動,一體運行,協調各方,實現對軍地兩大領域有關軍民融合事項的統一領導決策。例如美國國家安全委員會是國家安全問題的最高決策及咨詢機構,也是統合軍政兩大系統的重要平臺。
二是建立能夠體現全局謀劃的管理執行機構。將軍民融合統籌決策落到實處,需要建立與管理決策功能相匹配的管理執行機構,其由各個層面、不同領域構成的軍民融合管理體系,既要能實現從頂層管理,全局協調,又要能實現中層管控,區域協調;既要能涵蓋全要素、多領域,又要能兼顧重大項目,從而在機構的構建上能保障決策的有效實施。我國軍民融合管理協調機構的建立,可結合目前裝備科研生產、人才培養、軍隊保障、國防動員等協調機構,在進一步完善的同時,構建海洋、太空、網絡空間等新興領域軍民融合管理執行機構,負責各相關領域軍民融合的管理協調。
三是建立能夠體現全局謀劃的服務保障平臺。推動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融合發展,完善支撐保障功能是一項重要的基礎性工作,這是確保融合過程中破解瓶頸、打造良好融合環境、調動軍地雙方積極性的重要手段,因此,應根據需要搭建各類的服務保障平臺。如資金支持平臺,不僅要充分發揮政府資金對軍民融合發展引導和推動作用,也要發揮民間資本的作用,同時還要引進風險投資等。如技術轉化平臺。應建立軍地雙方技術能夠實現雙向順利轉化、對接暢通,真正起到技術轉化的橋梁作用。如信息服務平臺。適時將軍地雙方需求分級分類發布,并完善軍地之間深度交流對話機制,打破信息不對稱的局面。
制度保障
習近平主席指出要提高軍民融合發展法治水平,這就需要我們從制度保障上抓好落實。當前應著重抓好三項工作。
一是制定軍民融合頂層法規。軍民融合作為國家戰略,需要站在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全局進行統籌規劃、協調管理,必須有頂層法規予以保障。根據目前軍民融合實踐中暴露出的一些實際矛盾和現實問題,結合法規制定的延時性特點,當前應盡快出臺軍民融合深度發展指導性意見,作為中短期內指導軍民融合的綱領性文件,規范和引導軍地軍民融合深度發展。然后按照分步推進的思路,逐步將意見中的成熟內容固化為有關法律規范的條款。同時,適時展開軍民融合基本法律研究論證,加快出臺如“軍民融合法”等頂層法規。
二是梳理和修訂相關法規。當前,我國軍民融合法規體系除缺少頂層法規外,其針對軍民融合的專門性法規還尤為缺乏,即便近年來也相繼頒布了一些法規規范,但能夠體現軍民融合本質特征、反映軍民融合發展全局的法規還基本處于空白,有些相關領域出臺的一些法規規范,還存在很大的局限性和難操作性,實踐運行過程中上下不夠銜接、左右不夠協調、操作運用執行困難等問題還較為突出,特別是與軍民融合深度發展緊密相關的,諸如市場競爭、準入制度、風險投資、利益補償等相關法規制度都還沒有出臺。因此,應從健全和完善我國軍民融合深度發展法規制度體系出發,進行系統設計,拿出法規體系構建的路線圖,在此基礎上,全面梳理,修訂和完善。
三是優化立法方式。軍民融合法規體系建設,不僅涉及國家、軍隊和地方政府等諸多部門,還關系各個領域、各行業,既涉及到具體任務,又關系到基礎性建設。因此,構建系統完善的法規體系,會面臨許多困難。應結合我國軍民融合深度發展的實際,做到既要著眼當前急需,又能面向未來融合范圍的不斷擴大、領域的不斷拓展;既要做到先從整體再向局部延伸,又要能夠相互銜接,做到法規體系縱向沒斷代,橫向無空白,從而實現法規規范橫向到邊、縱向到底。
國際視野
一是著眼軍事力量建設為經濟走出去提供安全保障。近年來,我軍事力量通過國際維和、遠海護航、聯合反恐、人道主義救援等非戰爭軍事行動,對提升國際聲望,贏得國際支持,為經濟走出去提供相應的保障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我們還必須加緊打造能夠有效維護國家安全與發展的軍民融合平臺,充分發揮和利用現有地方和海外各種力量,實現緊密融合,為與國家地位相稱的力量建設打下基礎。
二是著眼經濟建設為軍事力量走出去提供重要支撐。我國軍事力量隨著海外非戰爭軍事行動的不斷增多,對于及時可靠的后務補給、裝備維護等要求會日趨強烈。因此,應走開軍民融合深度發展的路子,充分發揮我國民間企業海上運輸力量,以及在相關國家從事港口、碼頭、鐵路等基礎建設和礦產、油汽等資源開發的大中型企業為我國軍事力量走出去提供相應保障。同時,逐步與相關國家建立起機制性的勤務保障,擴大為我軍事力量走出去的勤務保障條件和渠道。
三是加強國際技術合作為我經濟和國防建設提供有利條件。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已經成為世界一些主要國家發展的重要途徑。在這方面我國也有了一些實踐,2014年,中俄開始以伊爾-96為基礎共同研制遠程寬體客機,中巴共同研制了“梟龍”戰機等為國際技術合作提供了寶貴的經驗,應進一步擴大與發達國家軍隊之間、企業之間的緊密合作,實現雙方或多方的互惠互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