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城鎮化水平快速提高,年均增長1個百分點左右。2011年我國城鎮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首次超過50%,達到51.27%,上海、北京、廣州等大城市的城鎮化率更是突破了80%。有研究表明,在今后很長一段時期內,我國仍將處于城鎮化快速推進階段,這就意味著將有越來越多的城市邁進高度城鎮化地區的行列。
城鎮化是城鄉統籌發展的重要途徑,新型城鎮化和城鄉統籌發展在內涵上基本是一致的。首先城鎮化是城鄉統籌發展的一個重要途徑。當前,我國的城鄉統籌發展是由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雙輪驅動”的,城鎮是統籌城鄉的橋梁,城市和鄉村的發展都與城鎮化緊密相關,城鎮化是城鄉統籌發展和建設新農村的關鍵。城鄉統籌發展與城鎮化在基本目標上是一致的。其次,在城鄉二元結構矛盾突出的情況下推進城鎮化,必須要用城鄉統籌發展的理念進行指導,避免以城鎮化水平為單一目標,更應該注重城鎮化與經濟結構、社會生活相適應,要把城鄉居民生活質量的提高作為城鎮化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把城鎮化質量作為以城鎮化實現統籌城鄉發展、促進共同富裕的基本路徑。
黨的“十八大”提出了“新型城鎮化”。新型城鎮化是以城鄉統籌、城鄉一體、產城互動、節約集約、生態宜居、和諧發展為基本特征的城鎮化,是大中小城市、小城鎮、新型農村社區協調發展、互促共進的城鎮化。新型城鎮化強調“以人為本”,核心在于不以犧牲農業和糧食、生態和環境為代價,著眼農民,涵蓋農村,實現城鄉基礎設施一體化和公共服務均等化,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實現共同富裕。 從這些方面考慮,可以說城鄉統籌發展和新型城鎮化在內涵上基本是一致的。
由于高度城鎮化并不一定是高質量的城鎮化,因此一些城市的高城鎮化并沒有對城鄉統籌發展發揮應有的作用。有必要深刻反思在高度城鎮化背景下未來城鄉統籌該如何發展,以遏制城鄉發展中“只追求城鎮化率,不顧城鎮化質量”的做法。
以天津市城鄉發展為例。近年來,天津市城鄉二元結構日漸突出。城鄉居民收入差異系數自 2002 年以來不斷攀升(圖 1),2008年突破0.5后一直在高位徘徊;二元對比系數自1988 年后則呈現總體下降的態勢,且從1997年起一直低于發展中國家31%~45%的一般水平;2012 年全市城鄉居民收入比為2.18雖然低于全國平均水平,但是仍高于世界其他國家城鄉收入比的正常值1.5。由此可見,天津市城鄉統籌發展的任務仍然十分艱巨。對此建議采取以下對策:

1、以新城建設為突破口優化空間結構
天津作為高城鎮化地區,人口向中心城區集聚的態勢明顯,這就不可避免地面臨著建設用地緊張、交通擁堵、生態環境惡化等一系列問題,城市蔓延現象較為嚴重。因此,天津城鄉統籌發展需要以郊區新城建設為突破口,完善新城基礎設施和產業布局,打造多個宜居宜業的城市副中心,實現產城融合。鼓勵城區人口和產業向周邊擴散,促使進城農民在新城落戶,通過快速交通網絡建設提高城鄉空間融合,有效解決人地矛盾、城市病等問題,促進城鄉協調發展。
2、重視城鎮特色培育和品質提升
由于天津多數小城鎮在基礎設施建設方面達到了較高的水平,未來城鄉統籌發展中應加強對城鎮的現代化管理,走特色城鎮化之路。要注重培育城鎮文化,把城鎮文化融入到城鎮開發建設、景觀建筑規劃設計之中,提升城鎮品質,彰顯城鎮個性。構筑錯位競爭、優勢互補、合理分工的城鎮產業發展格局, 強化中心城市、新城和小城鎮之間的分工協作,推動中心城市提升產業層次和核心功能,逐步向高端、 服務業方向發展,鼓勵小城鎮走“專”而“精”的特色專業化道路。
3、注重生態環境保護
近兩年京津冀多次出現的霧霾天氣,本質上是城鎮化過程中長期過分追求發展速度,走低效率、低產出、高消耗的粗放型經濟發展道路,忽視環境保護而累積的惡果。 要改善一狀況,今后在城鄉統籌發展中要兼顧經濟、社會與生態環境。擴大財政轉移支付,積極完善落實生態補償機制。在城鄉產業選擇中,要選擇環境友好型產業,摒棄對環境有污染的項目,促進傳統產業的轉型與升級;城鄉規劃中要劃定城鎮增長邊界,城鄉開發建設不能突破生態紅線,努力提高現有建設用地的利用效率,努力實現“精明增長”。要把生態文明理念全面融入城鎮化全過程,走集約、智能、綠色、低碳的新型城鎮化道路。
4、深化相關制度改革
改革教育、醫療、社會保障、保障性住房等基本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體制, 逐步剝離或弱化捆綁在城鎮戶籍上的社會福利。 以常住人口作為基本公共服務配置的依據, 讓城鄉居民享有相同的基本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