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3月30日訊(福建日報記者 儲白珊 實習生 紀玉屏)近日,國家旅游局下發《支持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旅游業開放的意見》,推動把福建自貿試驗區建設成為兩岸旅游合作先行示范區和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旅游核心區。
支持福建自貿試驗區旅游業進一步開放的措施一共有七項——
擴大旅行社業開放。增加經營出境游外資旅行社數量,創新管理體制,支持創新對旅行社經營的事中、事后監管模式。支持在福建自貿試驗區內設立的外資合資旅行社經營大陸居民出國(境)(不包括赴臺灣地區)的團隊旅游業務;允許3家臺資合資旅行社試點經營福建居民赴臺灣地區團隊旅游業務。
放寬旅游從業人員限制。支持臺灣合法導游、領隊經有關旅游主管部門培訓認證后,換發證件在自貿試驗區所在設區市(或實驗區)執業。支持在自貿試驗區內居住一年以上的臺籍居民報考導游資格證,并按規定申領導游證后在大陸執業。
支持平潭建設國際旅游島。會同有關部門,支持平潭離島旅客購物免稅、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落地。在平潭推行國際通行的旅游服務標準,加快旅游要素轉型升級,開發特殊旅游產品,拓展文化體育競技功能,建設休閑度假旅游目的地。在改革試驗、資金安排、規劃及實施、國際旅游市場拓展、人才培養和隊伍建設等方面給予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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