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一:2024年黑龍江省秸稈綜合利用工作任務目標是什么?
解答:2024年《方案》中明確規定,全省秸稈綜合利用率要達到95%以上,秸稈還田率要達到69%以上。其中,北大荒農墾集團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8%以上,秸稈還田率達到95%以上;哈爾濱市、綏化市、肇州縣、肇源縣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5%以上,秸稈還田率達到65%以上;其他市(地)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1%以上,秸稈還田率達到60%以上。同時,為了保障各地產業發展需求,《方案》允許市級在確保完成全市(地)秸稈綜合利用率和還田率目標的前提下,可結合本地產業發展實際,統籌確定所轄各縣(市、區)秸稈還田率指標。
問題二:2024年黑龍江省將圍繞哪些重點領域開展秸稈綜合利用工作?
解答:為扎實推進黑龍江省2024年秸稈綜合利用工作,黑龍江省將以秸稈還田作業、秸稈離田利用、秸稈產業化發展、秸稈重點縣建設以及打造典型樣板五個方面為重點開展全省秸稈綜合利用工作。一是推進秸稈科學還田,將秸稈機械化直接還田作為保護黑土地的重要措施,協同推進秸稈堆漚腐熟、工廠化生產有機肥等間接還田方式。二是推動秸稈離田高效利用,完善秸稈離田收集模式,大力推進秸稈飼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等多元高效利用,因地制宜優化秸稈綜合利用結構,促進秸稈轉化增值。三是推動產業化發展,在秸稈產生量大、產業發展基礎好的區域,培育一批秸稈利用經營主體,建立健全秸稈綜合利用收儲運銷用體系,提高秸稈規模化收儲和供應能力。四是加強重點縣建設,按照財政部、農業農村部要求,2024年全省支持建設31個秸稈綜合利用重點縣(市、區),引領全省秸稈綜合利用提質增效。五是打造秸稈利用典型樣板,圍繞秸稈“五化”利用,打造一批典型樣板,培育形成有效利用模式,發揮典型示范帶動效應。
問題三:2024年秸稈還田利用省級補助政策具體有哪些?
解答:具體有三方面政策:一是秸稈全量還田補貼,對全省行政區域內(不含北大荒農墾集團,森工、監獄等中省直單位的農場實行屬地化管理,下同)開展玉米秸稈翻埋還田、松耙碎混還田作業的,經農機管理調度指揮平臺監測合格,公示無異議的,省級每畝補貼30元(含深松整地補助資金)。對開展水稻秸稈翻埋還田、旋耕還田、原位攪漿還田作業的,經農機管理調度指揮平臺監測合格,公示無異議的,省級每畝補貼20元。二是重點縣秸稈離田補貼,重點縣可在中央下達的秸稈綜合利用補助資金中單獨列支不超過300萬元,對縣域范圍內秸稈收儲運銷用等市場主體秸稈離田利用或作業方面進行支持。具體補貼方向、范圍和標準,由縣級自主制定實施方案。三是重點縣專項任務補貼,開展秸稈還田生態效應監測、主要農作物草谷比、秸稈可收集系數調查測算、示范展示基地建設等專項任務,每個重點縣給予45萬元資金支持。
問題四:申報2024年秸稈綜合利用補助政策包括哪些工作流程?
解答:2024年全省秸稈綜合利用補助政策采取“先實施、后補助”方式結算,待2024年秸稈利用周期結束后,采取縣級申報、市級審核、省級匯總的方式,開展全省2024年度秸稈綜合利用資金據實結算工作。由縣級農業農村部門組織符合享受政策規定條件的相關主體進行檢查驗收,統計補貼對象、補貼面積、補貼標準、補貼額度等信息及佐證材料。及時開展縣、鄉、村三級公示,堅持陽光操作、信息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由縣級驗收結束后,由市級農業農村部門審核把關,由省農業農村廳會同省財政廳根據各地的工作任務實際完成情況,提出補助資金據實結算意見,報請省政府同意后下撥。
問題五:為完成全省年度目標任務,秸稈綜合利用工作采取了哪些保障措施?
解答:為保障全省秸稈綜合利用工作年度目標的如期實現,將從以下六個方面做到有力保障,一是強化工作推進。落實屬地責任,編制年度實施方案。省級強化績效評價,對未完成秸稈綜合利用率既定任務目標的扣撥補貼資金。二是強化激勵約束。鼓勵各地探索與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相掛鉤的激勵約束機制,引導農民履行耕地保護責任和義務,自覺保護農業生態資源和提升耕地地力。三是明確部門責任。對農業農村、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財政、生態環境等部門根據責任,提出具體工作要求。四是做好技術指導。制定秸稈綜合利用技術指南和機械化技術指導意見,因地制宜推廣秸稈機械化還田模式,組織專家深入一線開展技術指導,推廣科學實用的秸稈綜合利用技術,提高技術到位率和覆蓋率。五是加強資金監管。對于面向農戶的補貼,全部納入全省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一卡通”發放監管服務平臺發放。提倡鼓勵引入第三方服務監管等方式,加強預算績效管理,確保資金安全運行。六是營造輿論氛圍。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引導和監督作用,全方位宣傳普及秸稈綜合利用的政策法規,提高農民有效利用秸稈的自覺性和主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