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中和”園區是指在園區規劃建設管理等方面系統性融入“碳中和”理念,綜合利用節能、減排、固碳、碳匯等多種手段,通過產業綠色化轉型、設施集聚化共享、資源循環化利用,在園區內部基本實現碳排放與吸收自我平衡。生產生態生活深度融合的新型產業園區。
工業一直是溫室排放的主要來源之一,工業領域是我國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的關鍵領域。伴隨著我國“企業入園”的發展趨勢,產業園區已經成為我國工業發展的重要載體,尤其是制造業企業大多集中在產業園區或經開區,隨之產生溫室氣體排放日漸增加。根據清華大學相關研究顯示,我國產業園區貢獻了全國二氧化碳排放總量的31%。因此,通過調整產業結構、優化能源結構、提升整體能效,加快推動“碳中和“園區建設將成為落實我國精準減排、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的關鍵落腳點,亦會成為“十四五”期間園區轉型升級的重要方向。
實現“碳中和、碳達峰”目標的關鍵在于能源轉型,工業園區碳排放成為了碳中和目標下的減排關鍵所在,我國工業園區低碳化轉型歷程可總結為四種類型:循環經濟工業園、生態工業園區、低碳工業園區、近
零碳排放示范區。
目前,學術界并沒有對“碳中和”園區這一概念進行明晰界定。事實上,“碳中和”園區是隨著中國對碳排放工作不斷認識深化后,既具傳承又具創新的概念。結合綠色園區、低碳園區等概念定義。
總體而言,我國工業園區低碳化轉型歷程可總結為四種類型:
循環經濟工業園:通過模擬自然生態系統生產者-消費者-分解者的循環途徑改造產業系統,建立“產業鏈”的工業共生網絡,以實現對物質和能量等資源的最優利用;
生態工業園區:通過物質、能量、信息等交流形成各成員相互受益的網絡,使園區對外界的廢物排放趨于零,最終實現經濟、社會和環境的協調共進;
低碳工業園區:以降低碳排放強度為目標,以產業低碳化、能源低碳化、基礎設施低碳化和管理低碳化為發展路徑,以低碳技術創新與推廣應用為支撐,以增強園區碳管理能力為手段的一種可持續的園區發展模式;
近零碳排放示范區:在經濟高質量發展、生態文明高水平建設的同時,實現區域內碳排放趨于零,經濟增長由新興產業驅動,能源消費由先進近零碳能源供給,建筑交通需求由智慧低碳技術滿足,最終實現源于匯的平衡(近零碳)。
近零碳排放比低碳的要求更高,強調碳排放總量而非碳排放強度(單位GDP碳排放量);但與“零碳排放”相比,近零碳排放允許采用碳匯等抵消機制,即碳源減碳匯接近于零。也就是說,零碳工業園意味著在無碳匯抵補的前提下能源、建筑、工業、交通等方面絕對的無碳排。
因此,零碳工業園可以說要求極為苛刻,其標準甚至超過碳中和(即凈零排放)的要求。對于工業園區而言,其碳排放主要包括兩類:
一是直接排放,產生于園區內部的能源活動(工業、建筑和交通),如工業過程、燃料燃燒、廢物處理等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二是間接排放,產生于外購的二次能源,包括電力、供熱/冷等能源消費。那么,實現零碳排放的核心就在于發揮工業園區的整合優勢, 使工業過程電氣化,并轉變對化石燃料的高度依賴。
在有效的減碳路徑下,以2015年中國工業園區二氧化碳排放量28億噸為基準,我國工業園區二氧化碳排放量在2035年和2050年將分別控制在20.3億噸和9.9億噸以內,在2015-2035年和2035-2050年期間預期將分別減排至少7.9億噸和10.4億噸,2015-2050年合計減排60%以上。具體而言,零碳工業園的建設以零碳能源為起點,需要但不限于以下幾個方面:
零碳能源:零碳能源指的是在生產、使用過程中不增加二氧化碳排放的能源,包括太陽能、風能、水能、核能、生物質能、地熱能等。相較于獨立的工廠,工業園區的規模優勢更能有效的進行一體化的綜合能源規劃,整合能源投資和能源技術。對于工業園區而言,構建以可再生能源為主的零碳能源系統,不僅要考慮所采用的能源種類,還要搭建配套的基礎設施,如智能電網、儲能設備。零碳建筑:零碳建筑指零碳排放的建筑物,可以獨立于電網運作,全部能耗由場地產生的可再生能源(如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提供。此外,零碳建筑還可以減少其他空氣污染物、降低建筑運營成本、改善建筑內部環境,并提高建筑抵御氣候變化的能力。
據世界資源研究所(WRI)的研究,零碳建筑主要由三個方面構成:
其一,提高能源效率,通過被動式節能設計,房屋可以依靠被動收集的熱量來保溫,設計內容包括保溫墻體、門窗技術、建筑通風、電器節能等;其二,搭載可再生能源,如搭建太陽能電池板或太陽能熱水系統;其三,對于使用天然氣等化石燃料做飯或加熱熱水的現有建筑來說,則需要采取其他碳抵補措施。
中機院整合了各類專家資源、企業資源、積極發揮在產業研究領域近20年深耕經驗,順應國家碳達峰、碳中和宏觀戰略部署,致力于通過持續不斷的跟蹤研究,助力各地城市與企業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以更快更好的踐行綠色可持續發展。提供“雙碳”行動方案、“雙碳”產業發展示范園發展規劃、園區碳達峰碳中和實施路徑專項報告和年度園區評價報告編制以及“雙碳”平臺服務搭建與對接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