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背景
2006年12月和2008年4月,北京市先后認定兩批共21家文化創意產業集聚區,2007年9月又頒布了《北京市“十一五”期間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規劃》,進一步明確了將文化創意產業作為首都經濟未來發展的重要支柱之一,并相繼出臺了一系列的具體政策,對文化創意產業進行重點扶持和發展。經過近幾年的大力發展,文化創意產業已成為首都經濟的重要支柱產業和新的經濟增長點。但隨著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產業本身也凸顯了諸多問題,尤其是法律服務領域問題較為突出。因此,了解北京文化法律服務現狀,摸清文化創意產業法律服務需求,建立以資源共享和文化法律服務為核心的綜合性文化法律服務平臺,已成為亟待研究的重要課題。
項目思路
我院以自身持有的北京市文化法律服務平臺的二手資料和實地調研的一首資料為基礎,緊緊圍繞文化創意企業的法律服務需求,提出北京市文化法律服務平臺建設的總目標、服務規則、以及平臺的主要功能和具體實施措施。
項目效果
該課題為北京市建立文化法律服務平臺指明了方向;北京文化法律服務平臺的建立,將分布相對分散、分管不明確的文化法律服務機構的現代服務手段、專業服務特長等資源進行有效整合和優化配置,促進文化法律服務的有效開展;北京率先建立并實施文化法律服務平臺,將對全國文化法律服務平臺建設起到示范帶頭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