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節基于湖南省EOD試點項目實踐案例分析了“水生態環境保護+片區綜合開發”“生態環境綜合治理+鄉村振興”“生態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產業園區開發”“農業農村污染治理+生態農業開發”4 個典型模式及主要特征,本章節將在此基礎上總結了政府主導、一體開發、市場運作、多方投入、因地制宜、特色發展的主要試點經驗,為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探索提供借鑒。
一、政府主導,一體開發
從經濟學角度,生態產品外部效應內部化的過程不能單純依靠市場解決,需要引入政府采取經濟政策進行適當干預,庇古理論鼓勵政府干預市場活動以矯正市場無效率問題。從“兩山”理論研究角度,要實現“綠水青山”向“金山銀山”的轉化,必須依靠政府和市場兩種手段。湖南省6個試點項目均以市(縣、區)人民政府和園區管委會為申報主體,在頂層設計、制度建立、資源配置、資金調配、部門協調等方面均發揮主導作用。一方面,政府在前期項目謀劃中將改善生態環境質量、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推動減污降碳協同增效、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發展內化為項目自體需求,推動項目治理(保護)—開發—運營一體化模式、整體統籌推進,多措并舉,實現公益部分預期成效目標。另一方面,綜合運用專項資金、特許經營、資金獎補等政策支持項目實施,在審批、建設、運營、考核全過程監管中,明確項目邊界和部門分工,確保肥瘦搭配,收益平衡。
二、市場運作,多源投入
生態環境和自然資源本身因其“難度量、難抵押、難交易、難變現”不具備生態產品價值化和市場化條件。目前,我國生態產品價值實現主要依賴政府主導的生態補償途徑。隨著未來生態補償規模的進一步擴大,單靠政府主導的生態補償方式,不足以解決經濟發展與生態建設日益尖銳的矛盾。EOD模式將無收益的生態環境保護類項目與有收益的生產經營類項目通過項目捆綁形式建立經濟過程,按照基本的市場規律運行,保障項目結構完整、經濟可行可融、資本回報與風險承擔相關聯,利用資源資產配置和補償,暢通生態產品價值要素和經濟效益循環,確保項目內生增長和價值最大化。試點通過地方政府授權、股份制改革、成立合資子公司等方式確立實施主體,采用市場化運作方式,以國有資本、社會資本投資、政府債券、金融貸款的多元組合投融資模式,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采用PPP、EPC等多種項目運作模式,吸引社會資本投入,充分調動市場主體的能動性,鼓勵拓展產業鏈,提高開發效率,建立生態環境持續改善和產業經營開發互生動能的良性循環。
三、因地制宜,特色發展
充分發揮個體主觀能動性,根據區域自身特點發展特色優勢綠色產業是國內外生態產品價值實現的重要經驗。試點堅持與自身稟賦相得益彰,做好特色產品的資源開發與文化挖掘,加強對高價值地標產品的宣傳推廣和政策扶持,提升品牌影響力和市場占有率,深入挖掘區域經濟產業優勢,建立符合地方實際和發展基礎的產業體系。在“水生態環境保護+片區綜合開發模式”典型案例中,湖南城陵磯臨港產業新區充分發揮內陸深水良港優勢條件催生高端產業集聚;長沙市望城區濱水新城核心區以重建黃金河流域水系濕地生態系統為出發點,形成生態治理—基礎配套—產業導入—生態治理升級的螺旋式發展機制;永州市濱江新城通過水系綜合治理提高試點區域的生態承載能力,利用生態景觀和旅游資源,建設生態宜居城市。“農業農村污染治理+生態農業開發模式”著力打造耒陽油茶品牌優勢,延伸產業鏈發展生態旅游。“生態環境綜合治理+鄉村振興模式”聚焦發展湘西特色,打造鄉村振興示范區、將優良生態環境與生態價值轉化為文化旅游等關聯特色產業經濟價值。“生態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產業園區開發模式”以全面建設宜業宜居宜游的婁底經濟強區為目標,奮力推進生產、生活、生態“三生融合”發展(圖1)。

圖1 湖南省EOD模式試點項目實施路徑
結語
目前,湖南省EOD模式仍處于試點探索階段,試點項目因地制宜,在實施路徑與機制政策等方面開展了有益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在實施過程中也存在生態環境效益目標不明確、項目邊界不清晰、實施模式不規范、部分項目收益不合規等問題。在今后的研究中,有必要就EOD模式項目的投融資問題、政策合規性、落地實施路徑、風險分析評價等關鍵問題開展研究,促進EOD模式下項目有效落地,實現生態環境治理與生態產品相關產業開發一體化實施、“一攬子”推進,對促進EOD模式的推廣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作者:蘇艷蓉 張伏中 尤翔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