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2025年度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推薦和2022年度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復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廳企業函〔2025〕77號)要求,依據《北京市促進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發展管理辦法(暫行)》(京經信發〔2023〕82號),為提升本市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專業化、特色化、集群化發展水平,積極培育一批市級和國家級特色產業集群,促進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現就組織開展2025年度北京市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申報工作和2022年度國家級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復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按照自愿申報的原則,申報的集群應在區級區劃范圍內,由集群運營管理機構作為集群申報主體,根據申報通知要求,向所在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提交申報材料,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申報主體填寫《北京市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申報表》《2025年度北京市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申報匯總表》,并提交申報表中要求的佐證材料,形成申報材料報送至各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
詳見《北京市促進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發展管理辦法(暫行)》(京經信發〔2023〕 82號)。
各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負責本區集群申報材料的受理、初審和實地核查,在符合認定標準的基礎上,遴選主導產業聚焦、優勢特色突出、發展成效顯著的集群推薦至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各區推薦數量原則上不超過3個。
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按照公平、公正、公開原則組織進行評審,必要時開展實地核查,在符合申報要求的基礎上,形成2025年北京市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名單,在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官方網站公示無異議后發布。
2022年度國家級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須參與本次復核工作,由集群運營管理機構作為復核申報主體,填寫《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復核申報表》,提交申報表中要求提供的佐證材料并裝訂成冊,經所在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審核后,報送至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受理復核材料并進行審核,對集群認定標準逐一審查、核實,將通過審核的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報送至工業和信息化部。
請申報北京市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的單位于2025年4月30日前提交加蓋公章的紙質版資料,包括《北京市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申報表》(附件1)及佐證材料和《2025年度市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申報匯總表》(附件2)各一式3份,紙質版材料請報送至北京市通州區留莊路3號院1號樓(王老師,電話:13953196968),電子版材料請發送至郵箱:wangqianlong@jxj.beijing.gov.cn。郵件標題請備注“所在區+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申報”。
請參加復核的國家級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填寫《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復核申報表》(附件3)《2022年度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復核情況匯總表》(附件4)并提供佐證材料,于2025年5月30日前提交加蓋公章的紙質版資料各一式4份及電子版光盤1份。紙質版材料請報送至北京市通州區留莊路3號院1號樓(王老師,電話:13953196968),電子版材料請發送至郵箱:wangqianlong@jxj.beijing.gov.cn。郵件標題請備注“所在區+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復核”。
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將在認定的北京市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基礎上,擇優組織推薦申報2025年度國家級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不再另行發布開展國家級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申報的通知。如發現虛假申報或隱瞞違法違規行為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申報資格。2.2025年度北京市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申報匯總表 4.2022年度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復核情況匯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