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生態環境部對EOD有其官方定義。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模式(簡稱‘EOD模式’),是以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為基礎,以特色產業運營為支撐,以區域綜合開發為載體,采取產業鏈延伸、聯合經營、組合開發等方式,推動公益性較強、收益性較差的生態環境治理項目與收益較好的關聯產業有效融合,統籌推進,一體化實施,將生態環境治理帶來的經濟價值內部化,是一種創新性的項目組織實施方式。
簡單說就是將沒有直接收益的環境治理項目,與產業項目進行打包,用產業項目的收益去反哺環境治理項目的投入。
一是“融合”:肥瘦搭配,推進公益性生態環境治理與關聯產業開發項目有效融合。
二是“一體”:一個市場主體統籌實施,將生態環境治理作為整體項目一體化推進,建設運維一體化實施。
三是“反哺”:在項目邊界范圍內力爭實現項目整體收益與成本平衡,減少政府資金投入。
EOD模式能夠在一定程度上解決生態環境治理融資難的問題,提升生態環境治理項目造血能力。實現環保產業潛在市場向現實市場的轉化,推進環保產業持續發展。這與其以下幾個顯著特點和優勢分不開的。
根據環辦科財〔2022〕6號《生態環保金融支持項目儲備庫入庫指南(試行)》文件精神,入庫項目的環境治理內容應屬于以下八個領域:大氣污染防治、水生態環境保護、重點海域綜合治理、土壤污染防治、農業農村污染治理、固廢處置及資源綜合利用、生態保護修復、其他環境治理。
根據生態環境部公布的第一批、第二批試點名單,統計目前已入庫的項目,其關聯的產業門類豐富,主要包括以下類型,涉及一、二、三產多門類,可包括園區開發、城市開發等綜合開發項目。在產業選擇時,需要考慮產業與環境治理的關聯性,構建兩只之間的“榫卯關系”。
EOD模式試點項目申報中,有4個關鍵要點需要注意。
1、社會資本方的選擇
按照項目落地難易程度排序為“產業、投資、建設”。在實踐中大部分項目在選擇社會資本方合作時,都需要建筑業企業與產業方組建聯合體,用工程款的支付進度來約束產業的招商、投資和運營。以期實現EOD項目的成功。
2、咨詢單位的選擇
由于項目在實施過程中涉及到產業、投資、政府支付(或有)、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工程造價、產業招商、產業運營、資產處置、經營指標核算、投融資測算等涵蓋十多個專業的問題,一般需要具有較強咨詢實力的咨詢單位來對項目進行全過程一體化的咨詢服務。
EOD項目咨詢,主要包涵三個階段的咨詢服務: